9月27日,《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下称“服务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济南召开。山东省民政厅原副厅长刘同林、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成海军、山东省老年产业协会会长白玉光、山东省长寿文化促进会会长陈志军、山东省服务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刘学庆和各地市老年产业协会负责人以及康养行业从业者代表、省工商联代表、高校代表和法律界人士、媒体记者等与会,共同讨论了服务条例内容。
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养老服务事关千家万户、民生福祉。目前,山东省60岁以上人口已经达到,65岁以上人口已经达到,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白玉光会长在致辞中说,省领导对服务条例的制订高度重视,其酝酿过程以及今后的正式颁布,对全省养老服务业及老年产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山东省老年产业协会法律顾问、山东省律师协会金融法律委员会专委周胜跃,对服务条例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在随后的自由发言环节,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建言献策,气氛热烈。既反映了康养服务行业基层从业者的心声,又对服务条例应当如何完善、提高操作性提出了期望,大家对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大背景下的养老服务及老年产业发展充满期待。
“服务不是福利,福利是钱和服务,服务首先是市场。”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成海军说,服务条例草案内容全面,起草人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服务条例既要宏观,又要落地,要更加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不能简单重复涉及养老产业的120多项国家政策规定,要结合十九大以来中国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在11部委联合发文的基础上,立足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大形势、好政策,提高站位,强化创新,结合山东实际情况做好创新和引领文章,打造山东养老服务工作的亮点和特色。
山东省长寿文化促进会会长陈志军说,很多人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缺乏危机感,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失能、半失能老人虽然占老年人的比例不到5%,但是却是困扰这些家庭的大问题。政府应当大力支持全护理、半护理的从业者,同时对居家养老特别是有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家庭给予补贴,对以养老之名行开发房地产之实的一分钱不给。他还提到了智能化养老中的智能化就医等问题,并呼吁要重视农村老年人收入低导致生活困窘的问题。
来自烟台、枣庄、东营的养老服务基层代表也纷纷发言,就养老服务行业面临的市场环境、金融支持中遇到的难题和与公办医院的竞争、协调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烟台代表说,当地的护理收费标准仍然参照公办的市福利中心的价格,市福利中心不提价,民办机构就不能提价,不提价就做不好,优质服务不能优价带来极大的困扰。关于省里每年支持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问题,有代表建议应当在服务条例中写明不得低于财政收入的比例,否则很难落实。还有的代表提出,应当将养老服务和老年产业的发展列入政府考核指标。
山东省民政厅原副厅长刘同林说,这次座谈会开得很好,与会人员的代表性很强,自己虽然不分管养老服务,但是一直比较关注这项工作。他认为服务条例的制订首先要体现创新原则,其次是可操作、具体化、接地气,不仅要写明应该干什么,还要写明怎么干。三是要增强指导性,要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整合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特别是要发挥好老年产业协会的作用。
27日下午,与会人员继续进行讨论,大家围绕山东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畅所欲言,对发挥山东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优势,抱团发展、做大做强、打造山东本土养老服务品牌企业等提出建议。一致认为,养老服务是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服务条例的内容要体现山东的亮点、山东的特色,要突出先进性、引领性,要有时代的高度、创新的精神。服务条例的制订既要尽快推进,又要扎实稳妥,应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从业人员的意见,高起点、高标准、打造标杆,树立典范。要让服务条例经得住现实检验和历史检验,真正成为无愧于时代,指导山东省养老服务和老年产业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