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新闻快递    
  养老政策 +MORE  
  党的二十大 +MORE  
  联系我们 +MORE  

地址:济南历下区南新街66号山东民政大厦西院五楼
电话/传真:0531-86912671、18653185989、18660102099     
电子邮箱:sdlncy@163.com

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订阅号

行业动态    
国务院:明确医养结合等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发布时间:2018-08-16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医疗卫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民生事业。按照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

大家关心的养老相关的内容,《方案》指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及从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划入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也就是说,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属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方案》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实行中央分档分担办法:第一档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分担80%;第二档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10个省,中央分担60%;第三档包括辽宁、福建、山东3个省,中央分担50%;第四档包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4个省(直辖市)和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央分担30%;第五档包括北京、上海2个直辖市,中央分担10%。

也就是说,对于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服务等,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地有不同的分担比例,最高的中央负担80%,最低的北京、上海中央只分担10%。(转自网络)

山东省老年产业协会  电话:0531-86912671、18653185989、18660102099
Powered by CTRL 鲁ICP备******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