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要求,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老龄领域社会组织必须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老龄工作思想为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抓住机遇,履职尽责,乘势而为,持续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不断有新作为、新成效。
一、新时代为老龄领域社会组织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
对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重点任务,党的十九大已经作了明确要求。《“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做了全方位安排,确定了“四梁八柱”的目标任务,老龄领域的社会组织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1.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政策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是管根本、管长远的。推动老龄工作创新发展,首要的就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我们将抓好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抓好配套政策制度的制定,在家庭养老支持、长期护理保障、老龄产业发展、老年人监护、老年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还尚未形成有效统一的制度安排,加快健全完善上下统一、左右协调、配套联动、务实管用的老龄法规政策体系,促进老龄法规政策尽快成熟定型,确保如期实现总书记确定的在2020年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的制度基础的目标任务。老龄领域的社会组织可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也可以资助相关科研机构开展老龄政策性研究。
2.进一步优化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老龄事业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协力推动。我们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从各领域、各层面着手,增强全社会对老龄化的正确认识、增强对老年人价值和作用的认同,践行养老、孝老、敬老的优良文化传统,形成推动老龄工作的强大社会合力,老龄领域的公益和慈善组织在这方面大有可为。
一是老龄领域社会组织可以支持、参与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推动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人口老龄化形势、老龄政策法规等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引导全社会增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激发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针对性、自觉性。推动进一步创新教育方式,积极利用新媒体、自媒体等各种手段和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大众化、实用化、常态化形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
二是老龄领域的社会组织可以支持、参与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培育积极老龄观。一方面,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关心支持老年人共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一方面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参与社会发展,发挥正能量,作出新贡献。可以建立相应的奖励项目,协助政府开展相关工作。
敬老孝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优秀品格,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中国特色养老模式的明显优势。要继续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重要时点老龄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老龄干部要把养老、孝老、敬老作为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际举措,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用主流思想舆论成风化人,使养老、孝老、敬老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价值准则和道德取向。尤其要向总书记看齐,争做孝亲敬老的模范。总书记不愧是这方面的典范,无论是他前不久在会见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与会代表时的暖心举动,还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的一系列指示批示、论述、行动,都身体力行了中华民族尊老敬贤的传统美德,展现出了亲民爱民的崇高风范。我们都应向总书记学习,将总书记的这些思想和要求作为必备的素养和操守,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老龄领域社会组织在这方面也大有可为。
3.进一步健全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从完善老年人养老服务抓起。我们要进一步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突出重点,补齐短板,为广大老年人提供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的养老服务。
居家养老,最具亲情和温暖,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现实选择,也是世界各国较为通行的养老方式。建设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必须把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作为重中之重。我们要推动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统筹社区各类为老服务资源,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医、助浴、助洁、日间照料、情感慰藉等多样化服务。养老机构具有专业性、规范化优势,要鼓励发展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小微养老机构,支持它们向周边社区辐射,开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带动提升社会养老服务的整体水平。
长期以来,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兜底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让入住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是,随着老年人规模的不断壮大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渐凸显,譬如,自身职能定位不清,挤压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空间;机构建设和运行的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投入产出不相匹配;事业编制和聘用人员并存,创新活力略显不足。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应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着力打破“人由自己养,事由自己包”的传统思维,积极推行公建民营,探索面向社会经营的公办养老机构转企改制,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做好困难老年人的服务保障。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定位,通过强化管理服务、提高人员队伍素质、延伸服务范围等方式,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服务功能。
4.进一步加快老龄产业发展,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老龄产业是为老年人口及其相关设施或企业提供特定的产品和服务,进而满足老年人口衣、食、住、行、乐、医等各项需求的企业和部门的统称。老年人与一般人相同的消费不归属于老龄产业。老龄产业涉及第一、二、三产业。从长远和现实来看,发展老龄产业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选择,也是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必然要求。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决定了我国老年消费市场空间广阔、大有作为,完全有可能培育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老龄产业。我们要顺势而为,通过加快老龄产业发展,努力培育国家经济发展新动能、新活力。
养老服务产业是老龄产业的核心,要将其作为老龄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融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精细化、品质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主体具有量大面广的特点,要积极引导生活性服务行业增加面向老年人的特色服务,促进养老与健康、养生、旅游、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催生养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现代科技发展为新形势下发展养老服务业创造了便利条件。我们要积极创新“互联网+养老”新模式,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科技与养老深度融合,加快传统养老服务业向现代养老服务业转型。发展养老服务业离不开有活力、有作为的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切实破解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探索政府与民间资本的多种合作方式,落实和完善政府补贴、税费减免、土地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优惠政策,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老龄用品的研发、产生和应用。据统计,目前全球老年用品有6万多种,而日本就有4万多种,我国仅有2000多种,这与我国是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老年人口第一大国的实际严重不相匹配。我们要积极推动将老龄产业融入“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研发、生产丰富实用的老年产品用品。鼓励各地利用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发展区域特色老龄产业。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老龄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新技术与老龄产业的应用集成,丰富智能可穿戴设备、照护服务机器人等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的适老新产品供给。大力优化老龄产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进一步完善消费支持政策,积极探索促进老年人消费的有效方式,研究建立促进老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鼓励地方设立老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推动老龄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促进老龄产业跨越发展。在这些方面,老龄公益和慈善组织都大有用武之地。
5.大力推进医养结合,需要发挥老龄社会组织的参与作用。
医养结合本质就是促进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顺畅有效衔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管理和促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养老院+医院、医生+家庭是医养结合的具体实现形式。所以,我们要全面正确看待这一问题,针对目前医养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更好落实落地的措施。
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围绕实现医养有效结合,作了大量工作,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但总体来看,医养结合工作推进效果仍不理想,全国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仅占到机构总数的10%左右,有的地方偏重医养机构的结合,居家、社区医养服务结合做得不够,需要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社区医疗机构优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社区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这些方面,老龄公益性组织也可以发挥作用
二、老龄领域社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沿着正确轨道创新发展
1.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提高政治站位。
要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社会组织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引领服务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对社会组织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加强对社会组织分支机构的党建工作指导。要自觉在党和国家的大局下行动,积极配合、支持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2.要依法照章办事,自觉接受各类监督。
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及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安排,完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要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推行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纠纷。要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的检查、评估,自觉接受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公安等部门的依法监督,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
3.要聚焦公益和主业,加强诚信和自律建设。
老龄社会组织要坚守公益性和慈善性的宗旨,突出为老年人特别是困难老年人服务、为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服务等特色,要围绕宗旨和主业开展活动,严禁开展与宗旨和业务范围无关的活动,更不能打着公益旗号、为个人牟利。要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建立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活动影响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的重要事项应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强化管理服务意识,设立机构、发展会员要与其管理服务能力相适应。探索建立自律联盟,通过发布公益倡导、制定活动准则、实行声誉评价等形式,引领和规范行业内社会组织的行为。规范收费行为,严禁巧立名目乱收费,切实防止只收费不服务、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要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建立发起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