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明确要部署和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其中,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被特别提及。
会议认为补上医疗机构养老的“短板”很重要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首先就要补上贫困地区医疗服务的“短板”。而作为与医疗服务关系最为密切的伙伴,贫困地区的养老问题也随之牵一发而动全身。
会议指出贫困定点医疗机构先治疗后付费
首先要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负担,对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此外,还要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实现各类医保、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这一新举措无疑也方便了农村贫困地区老人的问诊就医。
会议明确提高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要先行探索制定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并在2017年底前完成对贫困地区乡村医生的轮训,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养老问题是乡村医生最关心的问题,其实大家大可不必担心,因为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意见》第八条明确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也就是全国会根据地区情况来执行乡医养老这一政策,具体内容眼见为实:
《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
1、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2、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而2016年各省的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的政策都是在执行国家下发的这个文件,今年新疆下发文件明确今年年底前解决全自治区的乡医养老问题,湖南、河北也下发了补助方案,广西、河南、内蒙古等地区也已经逐个市区在执行。
2016年对于全国上下都在完善乡医退出与养老的问题,也就是说全国符合政策的乡医都会老有所依,所以还没轮到你,只是时间的问题,且不会太久远。而近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特意强调提高乡医养老待遇,对于我们还没拿到补助的乡医们未见不是一件好事!
(来源:中国政府网、北京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