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对院校设立养老服务专业补助资金申请审批的公告》,明确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老年(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可申请补助。
申请补助条件为,连续招生两年以上且每年招收专业学生不少于20人,能够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师资、实验实训设施符合省级有关主管部门设立老年(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有关规定,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申请受理时限为每年10月15日至11月14日。
据了解,2015年,全国有88所高等学校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招生人数达2583人。目前,我省已有19所院校设立了养老服务专业,省级对其中5所院校各给予了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力争“十三五”末,全省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达到30处。(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