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服务业面临三大发展趋势:一是依托社区全面开展失能老年人底数普查,构建“精准滴灌”养老服务新格局;二是农村养老亟待探索新型养老模式,助力乡村振兴;三是“家庭养老床位”需要搭建政策体系,加强服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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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社区全面开展失能老年人底数普查,构建“精准滴灌”养老服务新格局
2021年1月,北京启动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能力评估工作,推进精准养老。天津、河北、山西、吉林、上海、山东等省份也在不断探索、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我们建议各地方建设养老服务体系要聚焦以下六大变革。
一要建立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在实际评估中不断完善评估标准、细化评估指标、规范评估程序、细化评估等级分类,智能化管理评估信息,加强评估结果应用的顶层设计,优化政策体系。
二要主动开展社区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底数排查。建议由民政部门牵头建立并完善评估工作协调机制、底数排查机制,搭建多方联动管理平台。以社区为单位,主动排查。
三要建立评估动态监测机制。动态评估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及时掌握老年人能力变化情况,根据需求及时调整照护内容、补贴领取等服务。
四要设计分级补贴标准,逐步扩大补贴应用范围。对于轻度、中度、重度失能老人,给与不同标准补贴,根据老人身体失能状况采用服务清单的形式,设计服务包、护理包等,公开定价信息和补贴标准,让老人及其家属根据需要进行打勾。
五要提升评估队伍专业化水平。组建专业化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及职业道德培训,构建评估队伍职级体系,并加强岗前培训及评估督导,建立评估督导员、评估专家队伍,保障人力支持。
六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原则上,评估费用由申请人自付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城乡特困人员、低保、低收入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建议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政府负担,所需经费由财政资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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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亟待探索新型养老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各省市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模式。其中,北京提出今年要“建设2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青海“改扩建30个农村幸福互助院”;山东则要“建设改造农村敬老院120处”;重庆出台《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到2022年,每个村设置1个兼具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的互助养老点,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大力发展互助型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模式。
下一步,各省市将探索多样化互助养老模式,助力乡村振兴。我们建议首先要在顶层设计层面加强保障。完善农村互助型养老、邻里照顾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规划,健全互助养老制度机制,保障财力供给。其次,各地要提升配套设施供给能力。推进互助站点、互助养老服务点等互助设施供给,可整合利用村级活动中心、闲置场所、农家大院等闲置资源开展互助服务,建立起集日间照料、休闲娱乐、教育互动等于一体的互助养老点,打通农村养老的“最后一公里”。最后要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农村互助养老氛围宣传等保障措施,保证农村养老人才供给,营造互助养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互助养老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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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家庭养老床位”政策体系,加强服务监管
“家庭养老床位”是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家庭养老与智能化养老相结合的体现,打破了机构养老服务场域限制,在提升足不出户享受专业化照护、精准订制个性化养老服务、增强养老幸福感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提出:“有关部门要制定家庭养老床位的规范标准,把它纳入养老服务监管范围,还要很好地布局养老服务机构作为支撑点,并出台政策来支持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更有效地服务家庭养老。”据公开资料显示,2020年12月,南京市民政局接受民政部委托,编制全国行业标准《家庭养老床位设置和服务标准》。下一步,南京市重中之重的是搭建起“家庭养老床位”政策法规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包括建设标准,还应包括“家庭养老床位”服务项目清单、服务评估体系、服务监管体系、服务组织体系、财政保障体系等, 如此才能高效推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开展。